相关区县(市)旅游局(委):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5〕69号)的文件精神和《宁波市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甬旅字〔2016〕19号)的有关要求,宁波市旅游局于今年11月委托检查组,采用实地暗访与集中汇报相结合的办法,对象山县茅洋乡等4家市级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进行了年度复核。经综合检查和评估,现将复核结果通知如下:
一、通过复核并表扬
象山县茅洋乡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旅游资源进一步丰富、旅游公共设施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要素进一步齐全、服务管理更加规范、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以较好的示范区提升和管理状态达到了相应的示范区评定标准和复核工作要求,现予以通过复核并予以表扬。
二、通过复核
江北区北山区域、奉化区大堰镇、宁海县胡陈乡等3家市级乡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基本达到相应的评定和复核标准,现予以通过复核。
宁波市旅游局
2017年12月27日